文山市纪委聚焦主责主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防微、正位、纠错、除害”作为落实四种形态的主要工作路径。2017年以约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方式共处理党员干部144人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处理人次占56.94%,第二种形态占25.69%,第三种形态占11.80%,第四种形态占5%。
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同本人见面,教育提醒、谈话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远离纪律和规矩“底线”。规范谈话函询审批和报告制度,突出主体责任落实。制定出台《文山市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要做到综合权衡、宽严相济。2017年提醒谈话199人,诫勉谈话5人,谈话函询25人。
推进常态问责,建立健全市纪检监察、督查、信访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围绕“五网”建设、脱贫攻坚、基层党建、“三会一课”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治理等形式,对于符合问责情形的事项,严格按照问责的权限、程序及方式操作实施,使问责由被动追究责任向主动履行责任转变,失责必问成为常态,真正实现问责治庸、问责提效、问责治腐的目的。
“拔烂树、护森林”,把顶风违纪列为纪律审查重点。紧盯享乐奢靡和隐形变异“四风”,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等问题,深挖细查,严查严办。对十八大以来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敢于挑战党纪权威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
严格规范执纪审查要求,扎牢制度笼子,明确执纪重点。健全完善谈话函询办理工作暂行办法、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等,对巡察、信访、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专项处置,把全市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脱贫攻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为执纪重点,严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38件,同比上升27.78%;处置问题线索303件;立案60件,结案6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2人,同比上升55%。(吕玉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