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坚持挺纪在前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发布时间:2018-03-16 07:27:44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来,龙陵县纪委监察委坚持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不可碰触的高压线,构建龙陵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抓早抓小,纪律教育常态化。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专题研讨的必修课,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增强廉政勤政意识。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结合被查结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在本乡镇本部门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以案明纪。强化新提拔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力度,传播好龙陵纪检监察声音。

惩前毖后,“四种形态”运用好。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发现苗头性问题就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就立即严肃处理。在早发现上深化,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强化分析研究,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的能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坚持和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与所分管党员干部谈话等制度,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在谈话函询上深化,严格谈话函询标准,改进谈话函询方式,接受组织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防止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

监督执纪,“六大纪律”严起来。督促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行使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制定具体工作意见,实现选人用人和管理监督权责一致。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以坚持坚持再坚持的定力和韧劲,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完善贯彻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的工作意见。保障党员干部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马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