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五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法宣传教育

发布时间:2018-03-14 08:02:40   来源:昆明市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打造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富民县及时安排部署,通过“五结合”全面开展扫黑除恶纪律和法治宣传教育。

结合纪律规矩开展宣教。投资建设首个纪律教育基地,为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开辟纪律教育新平台。基地分为序厅、明纪厅、警示厅、正气厅、演播厅5个部分,从明确党纪要求、违反纪律警示、学习先进模范等方面,以党章、准则、条例为学习重点,集中展示典型案例43个,通过以案说纪说法加深党员干部对纪律规矩的领悟和敬畏,加深对扫黑除恶重要性的认识,坚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到省警示教育基地、市纪律教育基地、县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学习党纪党规、贪腐警示录等内容,通过多形式开展纪律规矩教育,使党员干部明规守纪,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奠定思想基础,筑牢廉政思想防线。

结合普法责任制开展宣教。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总体要求和职责任务,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联系起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推动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普法合力。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向群众宣传普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案例指导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基础作用,让群众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积极揭露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宣教。深化和拓展“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进车站、公交、商场、公园等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向基层延伸。结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省法制宣传周、昆明市法治宣传月及其他重大活动、重要节点,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主题公园、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普法阵地为载体,通过在广场、街道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张贴标语,在微信公众号推送专题文章等形式,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专题、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结合重点对象普法开展宣教。在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学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在青少年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网络,防止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在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自觉抵制影响选举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的意识,继续推进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和“法治宣传教育在村居(社区)”示范点建设。

结合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宣教。积极开展廉政文化“七进”活动,按要求建成5类35个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通过示范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如读书思廉、谈话助廉,举办廉政书画展、听党风廉政形势报告、讲廉政党课、看廉政宣传片、唱红歌、演廉政戏等活动,通过墙体彩绘、版报、图片、宣传栏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廉洁之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将法律法规的内容融入廉政文化宣传教育之中,感召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宏扬正能量,强化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理念,营造崇廉尚廉、学廉思廉的浓厚氛围,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纪律和法治教育,推动涉黑涉恶问题源头治理。(陈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