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不断总结执纪审查工作经验,整合办案资源,增强办案合力,注重在执纪办案一线中“练兵”,做自身业务能力过硬的“打铁人”。
“近期我们将采取留置措施,在工作中需要公安部门协调配合的条款已在办法中得到明确,大家要认真学习这份文件,把顾虑都消除在执纪审查前面。” 近日,思茅区专题学习《云南省纪检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云南省公安机关配合监察委员会查办案件工作办法(试行)》等执纪审查业务知识,全体执纪审查一线干部参加。
坚持在讨论中学习业务。“采取留置措施必须保证场所安全。”“如监察委员会因办案需要,提出要求移交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会上,逐字逐句学习文件内容,并对每个条款进行解释说明,每学一个章节都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简短的讨论,对文件内容有不理解的问题现场解惑,让学习更加深入透彻。在思茅区,执纪审查一线人员开展学习讨论“练兵”已形成常态,注重及时学新文件、新办法、新通知,解决近期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反复学习执纪审查业务本领,不断总结提升。
坚持在办案中相互补位。纪律审查作为纪委工作中重要一项任务,思茅区注重整合执纪审查队伍,充实办案一线力量,把年纪轻、能吃苦的干部纳入办案队伍,把有办案经验的转隶干部充实到办案一线。区监察委成立后,由原3个纪检监察室增至7个,工作力量进一步向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一线倾斜,每个纪检监察室人员按“老纪检+新转隶”原则配置,让办案经验丰富的干部牵头,采用师傅带徒弟的方式“手把手”教出办案能手,采用互补交叉方式,将转隶干部分散在各纪检监察室,促进“纪与法”快速衔接。同时,推行各室相互补位、AB角办案制度,确保全部案件在第一时间受理办结,达到纪检监察干部时时有案办、时时能办案的效果。
坚持在执纪中保证办案安全。修订完善《思茅区纪委区监察委安全文明办案制度》,切实强化执纪审查的工作责任。多种形式反复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巩固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基础上,注重向抓早抓小倾斜、向基层延伸、向日常发力,实现管党治党在“全面”和“从严”上的有机结合。同时,签订执纪审查安全责任书35份,有效促进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执纪审查工作顺利进行。
“近期在办的案子让我深刻感受到了业务本领不强的恐慌,在办案中学习才有针对性,才真正起到了“练兵”的作用,我们才能提升得更快。”学习会后,转隶干部颇有感触。(柴莉 李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