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李书记,作为乡党委书记你是如何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
“一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年两查”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经济社会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2017年党政班子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7次。三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4名班子成员进行了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对6名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组织提醒谈话......”
“李校长,你在述责述廉中提到你兼任1名社团组织职务,请你说说具体情况?”
“本人在2016年4月县延安精神研究会第四代表大会上被选举为副会长,但没有领取薪酬。”
这是在近日召开的牟定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上,15位乡镇及县级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接受县纪委委员的质询、提问场景。与往年不同,今年,这场年度“考试”的辣味更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相关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的监督,牟定县在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上组织15名乡镇及县级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述责述廉,并由县纪委委员现场对15名述责述廉同志进行了质询、提问。县纪委委员、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县纪委监委各室部负责人、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和县委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对15名述廉的同志进行了测评打分。测评结果将向县委报告并作为述责述廉对象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将对测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述责述廉对象,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其进行“四项谈话”或组织处理,限期整改。
据了解,牟定县自2014年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开始将县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纳入全会重要议程以来,已经有94人向县纪委全会进行述责述廉,做到了届期全覆盖。通过个人述责述廉、质询提问、民主测评,督促“一把手”主动担责,自觉履责。(王瑞华 李彦芳 起智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