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隆阳区纪委区监委认真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1至2月共问责科级领导干部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其中科级5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人,村组干部2人。
细化责任,夯实监督执纪问责基础。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把落实“两个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及时研究提出反腐倡廉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协助区委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切实细化责任分解,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督促检查作用,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形成守土有责、分工明确、协调畅通的工作机制。
抓早抓小,促进干部作风持续好转。扎紧制度的“笼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扎实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等工作,有效促进了干部作风明显好转。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敏感时期,通过全面检查与专项督查、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公开曝光力度。
有腐必反,保持严惩腐败劲头不松。敢抓敢管、严格执纪,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严肃处理,确保党的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对执迷不悟、拒绝挽救、顽抗到底的,坚决依纪依法处理,通过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高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