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规范廉政谈话 促“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发布时间:2018-03-08 08:06:57   来源:红河州纪委

“对单位干部职工是否做到了真管真严,敢管敢严?”2018年新年伊始,建水县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促“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让党员干部清正履职,廉洁从政。

对各乡镇(部门)主要领导的谈话,重点谈明白他们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把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抓早、抓小,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同时,要求各乡镇(部门)的主要领导,要跟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谈明白,他们要按照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抓好各自分管部门人员的教育、监管工作,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深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会议规定等各项规定要求,狠刹公款请吃、吃请、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进一步杜绝“庸懒散”以及“四风”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对有轻微违纪违规行为的干部职工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崇严尚实、遵纪守法的工作氛围。各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要真正承担起监督监管的责任,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要敢于进行批评纠正,不能把矛盾全部上交,发现问题要敢抓敢管,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切实落实监督执纪责任。

同时,进一步规范谈话方式,通过精准查找廉政风险点,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一起根据具体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精准查找出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并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认真时时相互告诫、警醒;严肃执纪,严格处置谈话中发现的问题。廉政谈话中如果发现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党纪党规的言行,轻则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触犯相关规定达到查处条件的,及时上报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白朝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