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1+1”联动将“扫黑除恶”引向深入

发布时间:2018-03-08 08:16:27   来源:玉溪市纪委

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动中,新平县采取“1+1”联动模式,在前期统筹安排部署、狠抓落实的基础上,将扫黑除恶进一步引向深入。

“传统文件通告+新兴媒介”广泛占领舆论阵地,打造宣传高地。12个乡镇(街道)、县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乡村、街道、车站、集贸市场、机关、学校等重点部位、场所广泛粘贴关于举报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同时,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发布《通告》,公布举报方式,广泛占领舆论阵地,营造家喻户晓良好氛围。

“规定动作+专项行动”深度融合,扩大群众参与面、夯实后盾基础。坚持综治维稳“规定动作”和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度融合。12个乡镇(街道)、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扫黑除恶宣传发动作为2018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春季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与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结合起来,采取设立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制作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组织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浓厚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最大限度夯实群众后盾基础。

“扮靓宣传标语+畅通举报渠道”同向发声,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统一提供“依法严厉惩处‘村霸’‘街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共建平安和谐新平!”等14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内容,供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制作,并于醒目处张贴、悬挂。发布公安机关黑恶犯罪线索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邮箱以及举报微信“玉溪新平警方”,明确举报联系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检举揭发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