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305个问题清单助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8-03-06 08:11:38   来源:德宏州纪委

“快看,上个月我向市纪委反映的十字路口斑马线不明显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

“你瞧,学校门口有了交警指挥,现场交通畅通了许多,看来,这个《芒市发挥党员党内民主监督作用助推和倒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办法(试行)》效果很好呀!”

“你单位交办的关于芒市风平公租房和市森林公安局门口人行道被烧烤经营户占道经营的情况,目前我局已对问题进行处理,现已全部处理完毕。”

“关于你处反映停车受阻不能通行,如何监督管理的问题交办函,目前我局已经处理,今后处理车辆堵塞寻找车主的问题,可直接拨打110处理。”

……

党员干部看在眼里,责任部门落到实处。今年来,芒市坚持推行《芒市发挥党员党内民主监督作用助推和倒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办法(试行)》,目前落实成效显著,有效发挥党员干部党内民主监督作用,把责任部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办法》针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芒市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要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或履职不到位,有可能引发群众上访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进行党内民主监督;其他存在矛盾隐患、有可能引发群众上访,应该及时研究解决的问题为切入点,引导党员干部做好党内民主监督。

《办法》倡导广大党员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提高党员干部民主监督积极性,指引党员干部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同时,更积极助推和倒逼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转变工作态度严肃工作作风。

截至目前,芒市纪委已收到党员党内民主监督问题305个,其中落实交办的146个问题已全部处置完毕。

“《办法》的出台,对目前芒市相关责任部门落实主体责任起到明显助推作用,同时,党员干部也在民主监督过程中得到了获得感,这样良性循环的模式,值得我们进一步推广。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结合《办法》试行中存在的问题边整改边推进,真正把《办法》打造成芒市跨越式发展的有力加速剂。”芒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