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的要求,寻甸县纪委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切实将治理涉黑涉恶腐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拓宽信访渠道,全面排查线索。通过设置民情意见箱,建立群众诉求举报联系点,设立村级群众诉求受理站等多个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传统信访举报主渠道的作用;借助现代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信访地址和举报电话,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清风寻甸”设立 “一键举报”平台,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开展信访举报,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与乡镇(街道)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排除办案干扰和阻力,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聚焦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行业和人员,紧盯群众举报多、犯罪情况复杂的城乡结合部及农村治安乱点。重点挖掘三类问题:一是基层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二是基层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担当“保护伞”的问题;三是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工作不力的问题。加强与乡镇(街道)派出所的对接,了解掌握公安机关集中清网抓捕的涉黑涉恶人员中,是否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委员),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优先处置。
突出责任追究,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于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深挖线索,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定期选取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把扫黑除恶工作和整治基层“拍蝇”结合在一起,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马映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