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三举措”抓实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

发布时间:2018-03-04 08:26:09   来源:楚雄州纪委

双柏县纪委监察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三举措”抓实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排查问题线索,纳入重点监督检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并把现有的涉及黑恶势力的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排查,及时将涉黑恶势力问题线索移交给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专领导小组。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明察暗访、巡察巡访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季度督查,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等腐败问题。

把握重点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和信息共享机构,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做到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应收尽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转办、交办,做到资源共享、无缝对接,发挥联动协调工作“合力”。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深挖细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确保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以严实深细久的作风,突出重点快查快办。建立快查快办机制,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加强核查督办,做到快查快处、严肃惩处,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李忠玲  王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