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嵩明县纪委通过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用好问责“利器”等,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各项要求,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完善考核体系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县委常委班子带头,全县各级领导班子积极跟进,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开展“逐级约谈”廉政谈话活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促进各级党委、政府抓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修订完善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体系,并向全县各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印发《纪实手册》和《纪实本》,由县委常委带队,对55家责任制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了严格检查考核。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分别与29名县级领导谈话及22名乡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不断强化对同级党委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创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压实监督责任。在全市率先创建县管干部廉政档案系统,为全县482名县管科级领导干部和114余名纪检监察干部“量身定制”个人廉政档案。监督内容涵盖了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配偶子女相关情况、本人及家庭的收入情况、出(国)境情况、拒收或上交礼金礼品情况及其它有关情况等21项,同时在系统中加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领导干部进行预警管理。吸引了省内外多个行业领域派专人考察学习,如深圳市罗湖区纪委、省民政厅、省物流集团、省信用联社、宜良县纪委等,各考察组均给予了高度评价。该系统运行以来,先后为县委、政府提供573人次领导干部的廉政报告,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先”情况发生。
探索建立“两个台账”压实“两个责任”。建立《执纪监督问题台账》和《执纪审查问题台账》,明确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被检查单位(部门)、存在的具体问题、检查组意见、处理情况、督促整改落实情况等具体内容,对所有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归口管理、统一登记、逐一编号,形成“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定期分析排查机制,运用好建议书、责任提醒卡等形式,督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截止目前,共发现142个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整改通知书、督办通知等60余份,开展提醒谈话20人次,纠错诫勉谈话25人次,问责7人。(王艺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