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对45名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

发布时间:2018-02-27 08:12:12   来源:怒江州纪委

“错误已经造成,对我的处理没有任何意见,在接受回访教育后,使我放下了思想包袱,不再有负面的情绪。今后,我将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努力开展好工作。”在一次回访教育结束后,一名受到处分的同志这样说道。

近年来,贡山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把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的教育延伸到处分之后,先后帮助45名犯错误党员干部认清错误、改正错误、提高认识,化解负面消极情绪,为营造全县政治生态文明不断向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掌握情况,回访教育人性化。充分发挥纪委执纪审查治本功能,对受处分的人员自处分决定书下达后,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表现以及生活情况,研究制定回访教育内容,注重面对面谈心,认真听取被处理人员意见建议和想法,使回访教育工作更加人性化。

分析情况,回访内容具体化。针对受处分人员综合表现、处分期限等情况,针对性开展研究,及时成立回访组,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回访教育工作。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时,因综合表现而异、因错误情况而异,拟定回访内容要点,达到使回访对象消除不良情绪、放下思想包袱、认清错误事实、端正改正错误的态度和决心,确保每次回访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回访到位。

准确记录,回访记录细节化。注重记录回访情况,采取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和干部职工面对面谈、与单位领导交换意见谈、与受处分人员交心谈心谈等形式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方面情况,及时探明受处分人员对组织处理的认识和处分后综合表现等情况,认真做好回访教育谈话记录,填写回访表格等。

深化教育,回访意义扩大化。在回访教育过程中,耐心细致地向受处分人员宣传当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析所犯错误根源,使受处分人员心灵深处得到震撼,深化其对党规党纪认识,增强党员意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教育职能,达到了巩固和扩大案件查办效果,帮助违纪党员干部转变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的作用。(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