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三步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8-02-27 08:15:01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勐海县纪委县监察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及时安排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不断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加强协调配合,提升惩治力度。明确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形势、任务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要求,由案管室和信访室逐一对近年已经办结和正在受理的所有信访举报、案件线索、已结案件进行排查。同时,联合法院、检察机关、公安局机关和司法机关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分别全面梳理排查法院立案庭和刑庭的案件;检察院收到的控告举报、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中的涉黑涉恶问题;涉黑涉恶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人员情况;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信息。

发挥基层纪委“探头”作用,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各乡镇农场纪委主动作为,结合节前的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安全生产大检查、护林防火等工作,整合各方力量,对外来租地种植、香蕉代办、香蕉挑工、娱乐场所、社会面等进行全面排查,主要排查租地种植是否存在强租强征,香蕉代办是否存在强买强卖,香蕉挑工是否存在强迫劳动等情况;娱乐场所是否存在黑恶势力扰乱正常经营秩序、强收保护费等情况;社会面上是否存在非法组织扰乱社会秩序,欺行霸市,欺压人民群众等情况。

下一步,勐海县纪委监察委将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紧盯群众通过巡察、信访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周听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