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嵩明县纪委迅速行动,紧紧围绕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乘势而上,积极作为,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注重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人前党员干部,背后参与、组织、领导涉黑涉恶活动的“两面人”。公开曝光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的典型案例,发挥震慑力度,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的积极性。
建立反馈机制,加强线索排查。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全面开展线索摸排,纪检、公安、法院等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对“村霸”和黑恶势力线索进行梳理、分析、研判,建立专门台账,明确专人管理。同时,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
强化执纪审查,加大打击力度。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审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重点,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做到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督查督办,形成强大合力。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把惩治“村霸”和黑恶势力案件列为主要议题,听取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对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张普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