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违纪违法案件的忏悔,都是惨痛教训换来的‘活教材’,要把‘庭审现场’和‘忏悔录’变成警示教育课堂,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2017年,德宏州纪委对5个县(市)纪委下了硬指标,要查处一批村、组干部违规违纪典型案件,组织村、组干部旁听庭审现场,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市)纪委书记将被约谈。
2017年5月19日,梁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梁河县芒东镇洒坞村村委会主任刘安传贪污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0万元一案,县纪委组织全县66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130人到庭旁听;6月15日,陇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陇川县王子树乡罗朗村原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穆都崩、陇川县城子镇姐乌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杨青林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案件,县纪委组织辖区村组干部旁听庭审;9月26日,瑞丽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畹町镇混板村委会芒满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依所、组长赛吞、副组长兼会计岩亮、副组长兼保管岩双收受“好处费”案件,市纪委组织6个乡镇的100余名村民小组长旁听;12月14日,芒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芒市农经站原站长白龙美受贿案,市纪委组织全市13个乡镇200余名基层干部旁听……
“看着曾经与自己有着相同身份的村干部今天坐在被告席上,对我内心的触动很大,有聪明的头脑不如有始终清醒的头脑……”梁河县平山乡平山村党总支书记王大济在庭审现场发出感慨。“身为一名乡镇农经站站长,我会时刻铭记自己的身份,切实管好用好群众的‘钱袋子’,依纪依法办事,才不会一失足成千古恨!”芒市勐戛镇农经站站长在庭审结束后表示。
同时,德宏州纪委把十八大以来查处的34名典型违纪违法干部的忏悔书辑录成册,发放给各级党组织,让各级党员干部从中认真吸取教训,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对照检查,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