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东县纪委结合督导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对一年以来全县各类纪律审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共涉及22个县直单位和13个乡镇,检查人数126人,发现未按规定执行人数5人,专项检查组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重点瞄准处分决定是否送达并及时宣布;职务、工资应当变动的是否变动;应给予组织处理的是否作出处理;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办理;处分决定是否装入本人档案;是否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上作出说明等6方面具体问题,精准追查“漏网之鱼”。
各相关单位在查阅党政纪案卷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人事和工资档案、年度考核表等资料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受党纪政纪处分对象进行全面检查,并如实填写《处分执行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由县纪委汇总,并协调组织、人事等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对相关单位执行有困难的,加强指导或帮助教育,及时提醒要求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对在专项检查和个人廉政自律审核中发现的被问责的参加评先评优,被处分、问责及函询谈话没有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的,由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清单,划定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并实行“挂号销账”制度,整改一项撤销一项,对于不能及时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到位的问题,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组织这次‘回头看’,目的是有效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打欠条’‘打折扣’‘搞变通’等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真正发挥纪律处分应有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如是说。(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