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纪委深入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定期约谈、深化约谈、灵活约谈,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抓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2017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340人次,组织提醒谈话47人次,函询谈话22人次,诫勉谈话39人次。
健全制度——“定期约谈”成常态。建立健全《姚安县纪委常委定期约谈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制度》。制度明确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作为约谈主体,每位纪委常委联系1个乡镇和2个县级部门,带头落实监督责任;把乡镇、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约谈对象,并明确规范了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约谈内容,细化任务安排,创新约谈方式,严肃约谈纪律,规定约谈时限。同时,将约谈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和取得成效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标,增强约谈工作的操作性和实效性,切实将约谈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细化内容——“深化约谈”全覆盖。为全面深入了解掌握乡镇(部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约谈内容涵盖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纪律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规范权力运行、领导和支持监督执纪工作情况,纪委(纪检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执纪工作、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落实“四项谈话”制度、强化自我监督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同时,注重对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扶贫政策落实、项目资金监管等方面问题集中、影响较大的内容进行重点约谈、专项约谈,实现了约谈工作全面覆盖、重点突出、不留死角。
创新方式——“灵活约谈”求实效。该县纪采取个别约谈和集体约谈相结合,常规工作要求进行集体约谈,重点工作和涉密事项进行个别约谈;定期约谈与适时约谈相结合,对工作开展正常、推进有序的部门进行定期约谈,对问题多发、工作不力的部门不定期跟踪约谈;常规约谈与专项约谈相结合,对一般性、普遍性的工作或问题进行常规约谈,对具有突发性、阶段性、特殊性的工作或问题进行专项约谈。通过创新约谈方式,严肃约谈纪律,真正做到谈深谈透谈到位。截止目前,该县9名县纪委常委分别约谈27个乡镇(部门)的27名党委(党组)书记和15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累计198人次,并对约谈中提出的22个问题督促整改,切实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