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7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01件,谈话函询174件,立案审查41件48人。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6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01件,其中,初步核实38件(次)、谈话函询174件(次)、予以了结167件(次),暂存待查0件(次)。
紧盯“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持续形成强大威慑。案审查41件48人;结案44件51人(含上年遗留件3件3人),给予党纪处分50人,政纪处分1人,党政纪双重处分1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其中,处分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9人,农村党员32人,其他6人。
立案审查涉及违纪涉法问题类型45个,违反组织纪律2个,违反廉洁纪律1个,违反群众纪律3个,违反工作纪律1个;贪污贿赂13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8个,失职渎职5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12个。
2017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9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教育、谈话函询236人(次),占80%,运用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27人(次),占9%,运用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22人(次),占8%,运用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8人次,占3%。(尹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