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2017年处置问题线索110件 立案查处46件52人

发布时间:2018-02-07 08:13:02   来源:临沧市纪委

云县做好问题线索的集中统一管理,不断加强各环节监督制约,实现对问题线索的有效管控,切实提高了问题线索处置的质量和效率。2017年,全县处置问题线索110件,立案查处46件52人。

建立线索工作台账。案件监督管理室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编号、及时登记,提出办理建议,明确承办科室、办理要求等,进行分类审批,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及时办理流转手续。承办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线索管理处置各环节均有经手人签名,全程登记备查。

实行线索集中管理。整合执纪执法机关的办案资源,形成环环相扣、层层制约的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对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反映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做好问题线索的分级分类,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专门提出处置要求,保证重要线索成案,有效提高问题线索的成案率,切实提升对问题线索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线索跟踪督办。对每个交办的问题线索,明确办案目标和办案责任,集中力量抓好办理。承办部门及时上报线索调查进展情况。按照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时限,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以《执纪审查时限提醒通知单》和《执纪审查督促办理通知单》的形式进行督办和催办,强化对线索办理过程的全程跟踪。(徐守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