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四查”抓实案件线索集中排查

发布时间:2018-02-06 08:11:32   来源:楚雄州纪委

永仁县为避免问题线索积压流失,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变以往的“坐等”为“主动出击”,抓实抓牢纪律审查源头和基础,深入开展案件线索问题集中排查,为全县纪律审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线索保障。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排查案件线索61件。

突出重点查。坚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线索集中排查的重中之重。突出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类重点人”;突出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际活动开展后“三个重点时间节点”;突出各机关部门、乡(镇)、村(社区)“县乡村三级重点对象”;突出重心至股室、站所和村(社区)一级进行集中排查。

集中问题查。以“问题”为抓手,将力量集中到纪律审查上来,突出排查重点内容,以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拖欠群众钱款,强占掠夺民生和集体资金,服务群众态度恶劣,公职人员玩忽职守、执法不公,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等五个方面的问题为重点内容。列举了县级部门和乡镇七类重点问题,村(社区)和村民小组四类重点问题进行排查。并有针对性地分析筛选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重点村(社区)、组”进行重点排查检查。同时,适时组织对民生资金、项目建设等领域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确保案件线索集中排查取得实效。

创新方式查。集中排查方式以自查、排查、巡查为主,采取个别谈话、组织谈话、问卷调查、梳理问题线索、清理历史案件问题、座谈、暗访、随机抽阅相关账册、抽阅线索台帐、接受信访举报、公布举报电话等方法进行。自查主要以坚持问题为导向,对原已收到的群众反映的问题材料进行清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情况,逐一对照方案中所列举的问题,找出存在的问题线索。排查主要按“五类”线索处置方式对自查所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筛选分类,研究线索处理方法及措施。巡查主要是组织督促检查组对开展线索集中排查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规范线索查。抓住开展集中案件线索排查时机,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报备、移送制度,对案件线索的登记、筛选、呈报、审议、处置等环节,集中时间对2012年至今受理的反映党员干部职工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进行清理登记。建立重要线索报备制度,对各级纪委(纪检组)和执法机关所掌握的重要线索,按时向上级纪委报备。建立严格的案件线索移交制度,案件线索集中排查梳理出的问题由专人负责统一登记、管理、汇总、报告。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适时进行集中研判和处置分流。(普晓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