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纪委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中,遴选出37个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汇编成《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的十八大以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在市纪委全会召开期间,通报到全市厅级领导、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
通报中选取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既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也有违反“六大纪律”的;既有脱贫攻坚扶贫领域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的,也有丽江旅游秩序整治中履职不到位的典型案件。这些案例仔细阅读发人深省,对每一位党员干部都有深刻的警示教育作用。
“市纪委梳理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这次会议上作书面通报,旨在运用本市的典型案例发挥以案说纪和警示、震慑作用,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守住法纪红线,为推动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丽江市纪委负责人表示。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自己将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在平时、管在经常,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永胜县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说道。
“看着曾经在一起工作学习的同事、同学和老领导沦为贪腐典型,让人在惋惜之余又深受触动。这是一个个用政治生命写成的活教材,我们一定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一位县区党委书记感触地说道。
近年来,丽江市把警示教育作为筑牢党员宗旨意识的重要举措,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注重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对查处的违纪违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努力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同时,通过发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观看警示教育片、交流研讨等活动,加强对“关键少数”的警示教育,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促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舒英妹 奚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