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陵县始终坚持挺纪在前,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紧抓监督执纪,在见实效上落脚,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60件84人。
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集中力量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立案审查84人,其中乡科级13人、一般干部3人、事业17人、企业1人、村级48人、其他2人。
立案审查涉及违纪涉法问题类型(同一个案件涉及多个违纪行为多次计算):违反廉洁纪律11个,违反工作纪律9个,违反群众纪律2个;贪污贿赂3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20个。
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4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5人次,占44.8%,第二种形态处理56人次,占38.6%,第三种形态处理14人次,占9.7%,第四种形态处理10人次,占6.9%。(王龙芹 马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