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结合实际,强化措施,着力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等重点人员的思想教育,厚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圈定“关键人员”,实施重点教育。抓住农村基层“关键少数”,以《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为主要内容,对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主任,村小组支部书记、小组长开展廉洁从政培训,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基层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采取“送学上门”,注重思想引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专题课堂、巡回宣讲、文艺汇演等形式,认真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送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村宣讲146场次,文艺工作队到基层巡演54场次,推进学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结合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动态管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等重点工作,强化思想建设,抓实信念教育。
注重“对症下药”,增强廉政意识。针对不同对象开展侧重点不同的廉政知识培训,对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不断增强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多次开展落实“三公开”“四议两公开”等工作制度的培训,增强村委干部在约束中履职的意识和能力;对村监委主任,突出解决“为什么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以及敢监督、会监督”的问题,开展提升监督技能和水平的相关培训;对村组党支部书记、村长,重点解决如何面对群众,为民服务、维护群众利益的问题,开展“牢记使命、坚定信念”“增强素质、提升能力”等方面的培训,2017年,累计组织全市各村党总支、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主任,村支部书记、村小组长培训3期7场次近1000人次。(岩温扁 李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