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江县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实现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全年受理信访举报10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87件,立案45件54人,处分41人,查处科级干部17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26.52万元,以反腐败获得感取信于民。
以“零容忍”高压态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持续深化“三转”,聚集主业主责,层层传导压力,以《工作规则》为纲,以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为轴,严密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健全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三级”会议集体决策、执纪审查行为规范、加强与审判、检察、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当年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审查数、查处乡科级干部数大幅上升,打破历年最高记录。十八大以来,立案审查县管干部14件14人,全县10个乡镇(街道)消除县管干部纪律审查空白点,不断提升纪律审查综合效果。
严查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增强群众获得感。加强领导,聚焦脱贫攻坚,继续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准监督、快查快处,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对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处置涉嫌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拨毛、强占掠夺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34件,立案22件25人,结案18件处分21人,涉嫌犯罪7人。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针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不在岗不履职,不务实不扎实,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严肃问责47名党员干部,为11名党员干部澄清事,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56.6万元,通报曝光8批46件51人(单位),形成了有力震慑。
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提升执纪审查的震慑效果。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全年通报扶贫领域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9批54起62人。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有效扩大和发挥了执纪审查的威慑效果和警示教育作用。如因远镇水桶坝脱贫攻坚项目工程系列案涉案金额150万元,共立案审查11人、问责1人;涉及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8人,一般干部及村干部3人;涉嫌犯罪5人;镇纪委书记负有监督不力责任被问责。通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苏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