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党政机关形象,推进诚信富宁、诚信机关建设,富宁县多方合力,全力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金融机构贷款专项行动,有效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从政行为,营造良好和谐的金融服务和投资发展环境。
多方协调,形成合力。县纪委及时组织县属金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召开清理整治摸排工作协调会,列明时间节点,摸清底数,将拖欠银行贷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梳理报备,重点分类注明有能力还拒不还款、暂不具备偿还能力及公职人员贷款经商等情况,要求金融部门切实履行好职能责任,制定工作措施。制定下发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清理整治对象和整治情形,细化工作任务。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研究下步工作,逐一下发整改通知至存在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行为的单位,压实主管单位的主体责任,形成清理整治工作合力,确保成效。
提醒教育,助推工作。县纪委对全县存在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30余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清欠贷款工作是维持国家金融机构正常运转、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战性胜利、推进各级各部门干部作风转变的重要举措,要将清欠工作作为本单位作风建设的重点内容,抓常抓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针对各个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开展一针见血的批评谈话,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要求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偿还义务,树立公职人员的诚信。截至目前,各级各部门共开展提醒谈话37次80余人。
做出承诺,严肃追责。根据每个借款人的实际情况,针对借款人确实没有能力按时还清逾期贷款的,由银行与借款人共同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承诺书,限期还款。对国家公职人员恶意拖欠银行贷款,贷款违规经商等行为一律进行严惩,对有偿还能力的人员,在提醒教育、银行催收后,3个月内仍然没有还款行动的,以及暂不具备偿还能力又不作出限期还款承诺的国家公职人员,县纪委和组织部门将根据职责进行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对不认真履行提醒教育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金融机构不作为、慢作为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在借贷过程中发生的腐败行为。目前,全县共有80余名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88笔,还清16笔,签订还款承诺书50余人。(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