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澄江县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日前,纪检监察工作“期末成绩单”出炉。
正风肃纪,党风政风不断好转。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着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共受理信访举报27件;线索处置54件,立案28件,结案24件;处分违纪人员27人,其中乡科级干部7人。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共开展作风纪律督查8次,通报单位39个(次)、个人16人;开展会风会纪督查15次,其中会议主办单位督查6次,通报违反会议纪律单位20个(次)、个人4名,问责领导干部6人;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
利剑出鞘,巡察整改效果明显。自开展巡察以来,共发现问题181个,移交问题线索30件,立案审查10人,给予党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向被巡察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单位提出意见建议155条,向县财政局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增强。按照县委领导的安排,巡察办对前三轮被巡察的16家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再检查再督促,16家单位均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就巡察提出的105个问题,完成整改105个,整改率100%。
聚焦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扶贫、惠农、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突出问题;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深入开展“村霸”及庸懒滑贪“四类村官”专项整治和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坚决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以及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发展亲属入党问题。严肃查处生产安全和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对学生义务教育营养餐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问责相关人员6人。2017年,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腐败案件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问责相关人员8人、单位2个,提醒约谈2人。办理上级纪委督办、转办、转送件29件,其中通报违反工作纪律人员4人。
落实责任,认真践行“四种形态”。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和责任分解,压实各级党委、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责任,结合澄江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立足抓早抓小,打好“预防针”。2017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60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2人次,占53%;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9人,占32%;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5人,占8%;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4人,占7%。(林子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