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次召开专题常委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11次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巡察工作相关议题,全区4名党组织负责人被问责,并予以通报曝光……”这是去年来,五华区委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的一个缩影。
“有权就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近年来,五华区坚持以上率下,扛稳压实主体责任,完善责任链条,通过严格责任追究,抓典型强震慑,倒逼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绘制履责“路线图”,责任清,方向明。制定出台《五华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7”制度》,明确区委主体责任清单一级责任项目12项、二级责任项目44项,分类归纳梳理确认街道、园区,区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区属企事业单位,居委会(社区)党组织的责任,建立责任明晰、层级清楚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出台《五华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推进区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促进“两个责任”工作信息交流、形成抓落实的工作合力。制定《五华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五华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明确在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红脸出汗方面,全区各级党组织各自的责任,构建全面落实责任链条,做到责任清,方向明。
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坚持从区委主要领导做起,坚持“五同步”,即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严格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负责人对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薄弱环节,把责任扛上肩,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一级一级往下传导,一直压到基层党组织,同时严格督促检查,吹响落实主体责任集结号。去年以来,区委4次召开专题常委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11次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新问题相关议题;区委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后作出批示9次,并与区属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0份,在履行主体责任上作出表率和示范。去年底,区委组织10名区委常委率队赴10个街道和50个单位或部门检查各级党委(党组)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强化教育提醒,落实责任不挂空挡。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出台《五华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细化出每一种形态适用范围及运用方式,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突出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红红脸、出出汗,进一步扛稳压实主体责任。同时着力完善领导干部述廉述责、任前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明确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评价、奖惩激励和责任追究办法,有效解决了责任空转的问题。针对落实不力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责任不挂空挡。去年全年,提醒谈话2814件次,约谈145件次,谈话诫勉67件次;6人次作出书面检查,2人次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越往后执纪越严,把问责作为从落实主体责任利器,真问责、严问责,进一步唤醒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腐败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充分发挥问责震慑效应,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据统计,2017年,全区4名党组织负责人被问责,并予以通报曝光。(伍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