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昌宁县纪委坚持真管、实管、严管、长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握纪律审查“戒尺”,不断凸显纪律审查特点,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健全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定期召开协调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反腐败工作,讨论处置复杂疑难案件。建立议事规则,完善线索移送、协助调查和信息共享等制度,加强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对问题线索处置实行动态“清零”管理。同时,建立分片办案、交叉办案、联合办案、常委包案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严肃责任追究。加大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最严格的责任追究,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定格为“基本合格”的4个单位和“不合格”的1个乡镇公开通报批评,并对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严肃追究其领导责任。同时,扎实开展“责任追究强化年”活动,追究不落实的事,问责不落实的人。截止目前,共问责1个单位、29人。
严格纪律审查。始终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进一步转变观念,从紧盯违法向紧盯违纪转变,坚持纪严于法、纪前于法、纪法分开。2017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7件,处置问题线索158件,立案57件62人,办结63件6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8人。(洪浩英 陶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