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突出“常长细”提升廉政谈话实效

发布时间:2018-01-14 08:17:43   来源:红河州纪委

弥勒市把廉政谈话作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将廉政关口前移。2017年,各单位、部门共开展廉政谈话680余次。

主体责任“常说”。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开展谈话。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当好表率,带头进行廉政谈话,带头传导压力,2017年与县级班子成员谈话97人次,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40人次。各级党组织逐一与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科室成员进行例行廉政谈话,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通过谈话交流,将党组织对干部的殷切期望和各项纪律要求有机融合,有力促进干部廉政素养的提升,增强领导干部进一步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与能力。

风险责任“长谈”。廉政谈话围绕具体工作实际,有的放矢找准“话题”,找准廉政风险点,精准开展谈话工作。针对项目资金、行政执法、精准扶贫等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谈话提醒提示,根据不同对象、不同目的制定谈话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提醒党员干部忠诚履职、廉洁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苗头问题“细剖”。立足抓早抓小,治未病,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指出问题、提出要求。不断创新任职廉政谈话机制,注重推进任职廉政谈话常态化、程序化、长效化,深挖细找存在的问题,教育引导新任职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践行廉洁自律,把好干部选拔任用最后关口。(杨婷婷 米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