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2017年立案35件处分37人

发布时间:2018-01-10 08:12:04   来源:楚雄州纪委

2017年以来,姚安县各级积极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全年共立案35件3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5件37人。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以密切党群干群血肉联系为出发点,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2017年,受理扶贫领域群众诉求888件,办结872件,共排查上报问题线索29件,重点对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的6件问题线索进行核查。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注重执纪审查质量,坚持安全文明办案。2017年,共处置问题线索47件61人,初核27件,谈话函询19件31人,转立案35件37人,办结35件37人,其中:涉及县管干部11件11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4.97万元。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紧。加大对“一把手”和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从严从实管理干部的若干规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建立健全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追责问责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不合格等次的两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两个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责成两个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开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7次,下发通报2期,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调查核实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3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认真开展“四项谈话”,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政主要领导及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整治、日常监督检查以及考核等各项工作,督办落实反腐倡廉重大问题,每年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1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季度与分管单位共同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开展1次廉政提醒谈话,每年认真记录廉政工作日志4篇以上。强化干部职工日常监管,领导与干部职工之间经常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诫勉谈话,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017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340人次,组织提醒谈话47人次,函询谈话22人次,诫勉谈话39人次。(王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