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景东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风反腐持续发力。一年来共立案查处77件77人,问责36人,谈话函询38人。
“两个责任”层层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曝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抓紧抓牢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牛鼻子”。一年来,县级领导对分管部门开展提醒谈话534人次、开展廉政专项检查219次;纪委班子成员同下级党政负责人(纪委书记)谈话47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306人次。
纠正“四风”持续发力。制定下发《关于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等要求,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保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把顶风违纪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以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严查严办。一年来,共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专项检查10次,发现并整改问题8个,约谈30人,问责5人,对2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拓宽案件线索来源。积极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巡察、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等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不断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同时,实行案件线索专人管理,定期对案件线索进行筛选、甄别和跟踪督办。一年来,共办理信访举报158件、五级联动平台群众诉求725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充分发挥巡察作用。以“五个突出”为导向,高标准要求、严要求推进巡察工作。目前已经完成4轮20个单位的巡察,共发现问题622个,移交县纪委处理问题线索21条,通过调查核实,约谈30人,问责10人,立案查处7人,巡察工作的利剑作用初显。
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个别抽查等方式,紧盯资金使用、项目推进和驻村工作队员纪律作风等三大问题开展督查,严肃查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及利用职权干预项目建设、谋取私利、骗取扶贫资金等行为。一年来,发现和受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线索113件,点名通报21名违反工作纪律的驻村工作队员,约谈提醒74人,问责8人,党政纪处分24人。(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