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西盟县纪委监察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两个责任”,深化“三转”,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推进作风整治,积极营造廉政氛围,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强监督”服务全县大局。积极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检查,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加强对扶贫领域、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等工作监督执纪问责,对23家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利用信息平台开展监督,依托云南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累计抽查了18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84个贫困村及驻村工作队,发现问题105个,提出整改建议157条。紧盯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检查6次,共查找和发现扶贫领域问题42个,移交问题线索11件,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提醒约谈10家单位和123人,给予通报批评15人,问责6人(其中科级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
“建机制”压实廉政责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通过建立责任清单压实各级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促使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廉政谈话促廉,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2017年,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开展廉政谈话233人次,县纪委常委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69人次,开展县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47人次,通过反复强调党的六大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为领导干部打好廉政“预防针”。
“增合力”从严执纪审查。充分发挥县委主体作用,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覆盖全县各部门,贯穿工作各环节,着力营造共管共治的工作格局。2017年县公安局向反腐败协调小组移送了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涉嫌酒驾、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线索11人次,县法院移送了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判决书10份14人次,与司法机关协作办案的机制不断凸显。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挺纪在前,严格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2件,处置线索151件,立案27件27人,结案23件23人,给予党纪处分15人,政处纪分2人,双重处分6人。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县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35人、第二种形态处理8人、第三种形态处理15人,做到“四种形态”一起抓、“四个轮子”一起转,坚决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钉钉子”深化作风建设。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和作风,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纪律作风督查7次,累计出动30余人次,检查420多家单位,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深入开展新一轮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全县246家单位部门和440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出严禁收送“红包”承诺。
“抓日常”强化教育宣传。对廉政教育宣传,坚持常抓、抓长,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着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舆论氛围。2017年共编发《西盟纪检监察信息》21期,向市纪委宣传部报送信息160篇,被市纪委监察局网站采用64篇,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采用49篇。组织播放《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决不饶恕》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53场次,开展庭审教育1期,发送廉政短信27000余条次。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推进领导干部廉洁家庭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家庭的廉洁自律意识,各级各部门开展讲廉洁家庭教育课50余场2100余人次。
“挥利剑”加强政治体检。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精准发力,扎实有序开展政治巡察工作,2016年底启动巡察以来,采取“小分队”“多批次”“一托二”等方式对县属9个部门党委(党组)进行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20个,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23个,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17个,违反“六项纪律”的问题31个,移交问题线索5件。
“强保障”提升自身建设。按照“三转”要求,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为履行好监督责任提供组织保障。2017年,组织开展支部(行政)学习12期,“提素质、补短板、促脱贫”学习活动19期,组织参加省、市、县综合业务培训17次65人次。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言行的日常监督力度,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增强“免疫力”,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2017年共报告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表6次220余人次。
“促改革”健全党内监督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我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立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县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县委书记亲自挂帅、亲力亲为,当好“施工队长”,精心组织施工,不折不扣狠抓任务落实。县纪委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科学制定改革试点方案,做好人员转隶工作,积极推动部门深度融合,努力实现“1+1>2”的效果。稳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通过划转、调剂、适当增配等方式,加强派驻机构力量,实现县属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雷灿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