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函询有“水分” 处分没商量

发布时间:2018-08-08 07:34:53   来源:大理州纪委

“2018年3月29日,本人接到县纪委函询通知书,让我如实说明违规操办‘满月客’情况,由于思想上不够重视,敷衍了事,没有把问题完全说清楚,在社会和单位上造成很坏的影响,我深感内疚和自责……”这是杨育标在悔过书中的自白。

2018年7月3日,沙溪镇党委副书记杨育标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为其儿子办理“满月客”,并在纪检机关函询中没有如实说明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责令退赔。

【执纪者说】

“函询”是纪检机关监督执纪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提醒,更是关心爱护。在函询中是如实说清问题、承认错误还是心存侥幸、敷衍了事,反映出的是党员干部是否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的认识问题,同时也是党员干部是否对组织忠诚的思想问题,党的十九大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但在这个案件中,杨育标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面对组织谈话函询时,避重就轻,玩弄“小聪明”,最终受到处分。这也再次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正确对待组织的谈话函询,把组织的提醒作为反思自省、澄清是非的机会,有问题就要如实、主动向组织说清楚,真正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行动上的老实人。(剑川县纪委、监委  李续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