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驻村岂能“脱岗溜号”

发布时间:2018-07-14 07:49:45   来源:文山州纪委

“作为工作队长,对自己要求不严格,没有意识到驻村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存在思想松懈和侥幸心理,认为工作队考勤制度执行不严,就没有认真执行请假报备制度,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在与段蓉芳谈话时她后悔地说。

经查,2017年4月至7月,文山市古木镇牛棚村委会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村党总支第一书记段蓉芳在工作日未履行请假手续就因私外出,累计旷工13天。2017年12月22日,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专项检查组到古木镇牛棚村委会抽查时发现段蓉芳不在岗。段蓉芳谎称自己在牛棚村小横塘村小组一农户家看房子建盖的情况,实际段蓉芳当时在文山市城区。

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段蓉芳违反了组织纪律。2018年5月25日,文山市监委给予段蓉芳记大过处分。

【执纪者说】

驻村工作队队员是扶贫惠民政策最直接的实施者,与群众的联系更为密切,更应该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扑下身子,深入一线开展扶贫工作。但一些驻村干部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散漫,纪律松懈,甚至顶风违纪。同时,乡镇纪委对驻村工作队员监督检查不到位,对驻村工作队填报的出勤情况未及时核实,没有把好监督关。

扶贫工作是政治任务,对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必须严惩,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刘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