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培训变旅游 党纪处分背身上

发布时间:2018-07-13 07:59:39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真的很后悔,我没有严格执行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参加了本不该自己参加的培训,受到了党纪处分,我一定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勐海县委党校副校长杨冬梅在面对组织谈话时懊悔地说。

经查,2017年9月20日至25日,勐海县委党校副校长杨冬梅,在征得常务副校长口头同意后,由本人签批,带领县委党校2名财务人员到拉萨参加培训班学习,共花费学费、往返机票、食宿费等共计9272.3元,全部费用由勐海县委党校报销。杨冬梅虽然分管党校财务工作,但不属于《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通知》中的学时管理对象,属于违规参加培训,存在变相公款旅游的事实,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5月16日,勐海县纪委给予杨冬梅党内警告处分,并要求其退还已报销的费用9272.3元。

【执纪者说】

作为一名党校副校长,本应该时时处处遵章守纪,给广大党员干部树标杆、立旗帜、作表率,而杨冬梅全然忘记了自己的党员领导干部身份,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和位置,“搭车”参加不该自己参加的培训,变相公款旅游,违反了有关规定,受到了党纪处分。当前,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仍显淡薄,他们明知有纪律规定和“红线”约束,仍然我行我素,心存侥幸,以为悄悄地来,悄悄地去,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任何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不良行为,都逃不过广大群众监督的“法眼”,逃不过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执纪。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敬畏纪律,守住底线,做到干干净净干事,规规矩矩做人,永不越“雷池”一步!(勐海县纪委、监委  黎雪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