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纪委州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8-06-20 07:58:00   来源:红河州纪委

近日,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公开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个旧市鸡街镇小芭蕉村党总支原书记吴丽平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10月至2016年2月,小芭蕉村委会5次从上级下拨的各类工作经费中违规列支28000元,以“村干部年终补贴”“护林防火值班费”“误工费”等名义违规发放补贴,其中吴丽平个人违规领取9300元。此外,吴丽平还存在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2018年3月11日,个旧市鸡街镇党委给予吴丽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蒙自市新安所镇中心学校副校长杨鸿违规宴请满月客问题。2017年11月12日,杨鸿在其长子出生后,先后收受新安所镇中心学校、响水河小学等学校教师34人所送的礼金7200元及相关物品。2018年1月1日,杨鸿在蒙自市某酒店设宴23桌宴请看望其妻儿的亲戚、朋友和同事。2018年4月19日,蒙自市纪委给予杨鸿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清退。

3.元阳县牛角寨镇中心小学原校长李绍光违规使用公款消费娱乐等问题。2016年3月8日,李绍光组织参与在牛角寨镇某KTV的娱乐活动,并安排人员将所产生的740元费用在牛角寨镇中心小学报销。另外,李绍光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2018年4月4日,元阳县纪委给予李绍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