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私设“小金库” 撂倒“一班人”

发布时间:2018-06-07 07:59:55   来源:大理州纪委

3月21日,因私设“小金库”违反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大理市喜洲镇永兴村第五村民小组组长段义昇和第五党小组组长李朝熙,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永兴村党总支书记段兴祥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李伟清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三资”管理工作分管副镇长和部门负责人、永兴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共12人被镇党委、镇政府和镇纪委集体约谈。

4名村组干部受到党纪处分、12名责任人被组织约谈,事件的起因还得从集体资金审计工作说起。2017年12月,喜洲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内审工作小组在审计中发现,喜洲镇永兴村第五村民小组违规设立“小金库”。2018年2月22日,喜洲镇纪委对永兴村第五村民小组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永兴村第五村民小组长段义昇与永兴村党总支第二党支部第五党小组组长李朝熙违反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将应列入单位账簿的大凤路拆迁户安置地地基超占费、集体鱼塘承包款等集体收入119.23万元截留,存入李朝熙私人账户保管,未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求纳入喜洲镇永兴村第五村民小组集体账户管理,违规私设“小金库”。期间,使用“小金库”款项用于支出第五村民小组集体实施的工程建设款、征地款、购买工具设备、发放务工等,累计支出88.59万元;截止2017年10月,“小金库”结余资金30.64万元。并且,二人未经批准擅自将“小金库”资金借贷给他人,造成公款私用。

“由于对法律法规和集体资金管理规定认识不足,造成了‘小金库’问题的发生,作为一名党员和村干部,有愧于组织的培养,辜负了群众的信任……”,段义昇、李朝熙在检讨书中,对自己犯下的错误作出了深刻反省。

【执纪者说】

喜洲镇永兴村第五村民小组私设“小金库”,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查处,既体现了随着惩治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力度的持续加大,“小金库”问题丧失了生存的土壤,也反映出少数村干部漠视法纪、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心理和责任部门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该案例也给广大农村干部敲响了警钟:“小金库”问题违反农村财经管理,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农村政治生态,必将随着基层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带来整治力度的加压,违纪者必将受到纪律严惩,不履职者必将要被追责;只有用好权,管好财,用民办好事,才能成为党放心、群众信赖的好干部,才能在构建农村风清气正环境、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体现自己的价值和做出自己的贡献。(大理市喜洲镇纪委  杨娟  昝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