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乡党委书记被问责

发布时间:2018-06-04 07:58:08   来源:文山州纪委

“作为柏林乡党委书记,田美明同志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从这起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近日,文山州纪委严肃追究了西畴县柏林乡党委书记田美明同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并在全州进行通报。

经查,西畴县柏林乡党委未严格落实“三转”要求,未能从人员安排上确保乡纪委“三转”到位,导致出现该乡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其他岗位,主要工作精力未能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上,乡纪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督力量弱化等问题。

2018年4月23日,州纪委在对西畴县柏林乡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田美明同志作为柏林乡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文山州纪委高度重视,立即督促西畴县纪委成立调查组进行核实。经查,柏林乡纪委副书记兼任党政办主任、纪检员兼职统计岗位工作,未对2017年案卷卷宗进行装订,2018年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零录入,未建立脱贫攻坚“五级联动”工作台账,监督检查记录只有一人签字等问题。2018年5月10日,西畴县纪委给予田美明同志谈话诫勉的问责。

“作为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将深刻反思立行立改,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督促并支持好乡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田美明诚恳接受组织的处分。

【执纪者说】

这一问题的发生,充分暴露出部分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仍然“挂在嘴上、浮在面上”,特别是有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纪委工作领导和支持不够。党委(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自觉担当起管党治党这个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把抓好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摆在首位,要把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不折不扣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戚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