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惠农补贴揣兜里 纪律处分背身上

发布时间:2018-05-14 08:12:25   来源:昭通市纪委

“我在村委副主任这个职位待了13年,没有好好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反而心存侥幸,利用手中权力捞取好处,损害了村民利益,也丢了自己的脸面,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镇雄县花山乡大河村委员会原副主任蔡义福在接受调查时悔恨地说道。

“通过这段时间的反思,我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内疚和自责,我接受组织给我的处分,尽管我离开了工作岗位,但我还是要按照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脱贫致富。”镇雄县花山乡大河村委会委员、妇女主任文怀英在检讨悔过书中写到。

2017年,花山乡纪委在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治理基层“微腐败”工作过程中,发现蔡义福和文怀英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问题线索,乡纪委立即组织调查。

经查,2010年至2015年期间,蔡义福利用职务之便,安排村委挂片干部陈明富为其多报农资综合补贴面积,共计套取补贴资金6296元据为己有;文怀英利用挂片自己所在村民小组的职务便利,多报农资综合补贴面积,套取补贴资金共计9271元据为己有。

2017年11月23日,蔡义福、文怀英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执纪者说】

有权不能任性,更不能谋私。基层党员干部“官”虽不大,岗位却很关键,基层干部的贪腐,特别是扶贫领域的“蝇贪”,侵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损害的是基层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给老百姓带来的是“切肤之痛”。对基层贪腐以及不正之风,必须要以“零容忍”的态度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坚决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加强对党纪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武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