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纪委州监委通报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5-09 07:36:06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日,怒江州纪委州监委通报曝光了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兰坪县啦井镇原党委副书记、代镇长和刚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4年3月至2016年3月,和刚在担任啦井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向管辖范围内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的老板长期借款38万元,用于个人购买房屋和车辆支出;违反工作纪律,在实施能繁母猪项目过程中,违规将14万元扶持资金用于补助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实施整村推进一户一厕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管不到位,致使施工方偷工减料,多计工程款9.69万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实施金银花种植项目采购过程中,违规将300万元项目拆分为3个产业项目,未按相关规定审批备案,擅自决定邀标议标。2018年5月,和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14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

2.福贡县匹河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桑永华违反组织纪律、弄虚作假私设“小金库”问题。2013年至2015年,桑永华在担任匹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直接分管财务工作,财务收支长期由本人“一支笔”签批;违反国家财务制度规定,通过伪造全乡各村委会虚假领条等账务资料,虚列支出项目套取防火、“三农”等资金227.36万元,私设“小金库”,并由单位出纳以现金形式单独保管,截至2017年6月,已支出221.93万元。2018年3月,桑永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3.兰坪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原副局长陈端阳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08年至2014年,陈端阳在担任兰坪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兼畜牧兽医局局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生猪标准化养殖扶持项目过程中,违规向同一养殖场重复安排项目,致使已享受过项目扶持的合作社重复享受补助资金40万元。2018年5月,陈端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4.兰坪县扶贫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昌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6年,李昌城在担任兰坪县扶贫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过程中,未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进行地质灾害评估,直接启动安置点建设,导致17个安置点存在134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2018年2月,李昌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福贡县子里甲乡腊母甲村委会原主任啊车计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3年至2017年,啊车计在担任腊母甲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组织纪律,擅自更改扶贫牛分配方案,导致6头牛非正常死亡,涉及金额3万元;违反廉洁纪律,在实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中,私自以侄女名义违规申请搬迁房,归本人使用;违反生活纪律,拍摄淫秽视频通过微信朋友圈大量散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多享受一套价值2.9826万元的安居房。2018年3月,啊车计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6.兰坪县通甸镇箐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加龙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6年,杨加龙在担任通甸镇箐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群众纪律,在实施肉牛养殖以奖代补项目过程中,将12.6万元资金大部分分配给本人及亲属。2018年3月,杨加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兰坪县中排乡信昌坪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晓岩违反组织纪律、群众纪律问题。2010年至2016年,张晓岩在担任信昌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组织纪律,未经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个人决定将本村模术组退耕还林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违反群众纪律,在使用集体退耕还林资金前,未按规定进行公示。2018年1月,张晓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