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投机钻营未得逞 偷名换姓换处分

发布时间:2018-05-08 08:00:42   来源:玉溪市纪委

“民生资金一分一厘都不能侵占,容不得半点变通。对扶贫政策学习不深,贯彻不到位,心存侥幸,利用我们彝族“元”和“云”读音相类似钻空子,更改自己名字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触碰了扶贫资金这根带电的“高压线”。违犯党纪,触犯法律,给组织丢了脸,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我愿意接受组织处分和法律处罚,希望大家引以为戒。”玉溪市峨山县塔甸镇塔甸村大寨四组原支部书记、组长鲁民元后悔地感慨。

经查,峨山县塔甸镇塔甸村大寨四组原支部书记、组长鲁民元利用担任支部书记、组长职务便利,在2007年9月用“鲁明云”的名字已领取过农村民居地震安全补助款0.4万元的情况下,2016年8月,又用“鲁民元”的名字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资金补助获批2.02万元。2017年6月26日,鲁民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8月28日,峨山县人民法院判处鲁明元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

【执纪者说】

农村危房改造是关系广大农村群众的发展工程、民生工程、德政工程,责任十分重大,是实施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程。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一些党员干部利用手中权力截留挪用、利己谋私,或是为官不为、失职失责,群众深受其害、深恶痛绝。蚁穴多了溃大堤,蝗虫多了吞沃野,其危害不可小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直接服务群众的基层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带头弘扬新风正气,把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落实到工作生活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压紧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惠及贫困群众,使脱贫成效让群众认可,经得住历史的检验。(玉溪市纪委、监委  施卫碧  矣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