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纪委州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发布时间:2018-04-29 08:18:54   来源:红河州纪委

近日,红河州纪委州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个旧市农业局副局长刘飞向建档立卡贫困户违规收费问题。2017年6月27日,时任白巫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队长刘飞,用挂钩单位帮扶资金购买花椒苗无偿发放给白巫山村委会贫困户栽种。在发放过程中,又以收取“化肥款”为由,向该村领取花椒苗的2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违规收费5280元,形成账外资金。2017年12月26日,个旧市纪委给予刘飞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费用已全部退还建档立卡贫困户。

2.弥勒市竹园镇龙潭村委会原副主任保应泽贪污农村低保金问题。2011年9月至2016年12月期间,时任龙潭村委会副主任保应泽在协助政府发放低保金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将低保金共计23160.67元占为己有。2018年3月23日,竹园镇党委给予保应泽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3.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金晓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7年12月15日,时任金马镇党委书记、镇扶贫办主任金晓生向州委督查调研组汇报,金马镇爵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5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搬迁48户,搬迁入住率达90%以上。经查实,该安置点实际领取钥匙43户,正式入住15户,仅占安置户数的28.3%。同时,金马镇在制定爵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5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措施时,作风不实,工作不细,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明白卡上的帮扶措施与实际情况不符。2018年1月31日,泸西县纪委给予金晓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