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纪委市监委通报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4-28 08:10:08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期,普洱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景谷县永平镇经济发展办主任杨正光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流失被查处。永平镇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过程中,永平镇经济发展办主任杨正光在未对申报的搬迁对象是否符合搬迁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的情况下,将永平镇各村、各安置点申报花名册原样交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录入系统并通过审核,导致出现永平镇勐嘎红武队团山集中安置点8户不符合搬迁条件农户通过审核,被错误识别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流失共计30.4万元,杨正光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3月21日,杨正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景谷县永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高级工李富雄因虚报冒领易地扶贫搬迁补偿款被查处。永平镇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过程中,永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高级工李富雄知晓易地搬迁政策后,将不符合搬迁条件的亲属叶明英、叶剑鸣、李昌华、李富云4户农户及符合易地搬迁条件的岳母李成美户,共同作为勐嘎红武队团山集中安置点搬迁对象,向永平镇经济发展办进行申报,并通过审核。2016年5月,李富雄分别以上述5户搬迁对象名义,在勐嘎红武队团山集中安置点自购土地上,建盖2栋楼房,建筑面积1000余平方米,并由以上5户家庭成员共同居住,共计套取易地扶贫搬迁补偿资金15.2万元。2018年3月21日,李富雄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规套取的15.2万元资金予以收缴。

3.澜沧县文东乡水塘村党总支书记蒋祥、村主任李树云、村武干顾梁正因违规二次平均分配抗震安居工程款被查处。2013年,文东乡水塘村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实施过程中,水塘村违规对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工程补助款进行二次分配,共计违规整合二次分配抗震安居补助款7.5万元。2015年3月,文东乡财政所误将拆除重建户朱召连户和其他贫困户龚学良户“抗震安居”补助款打错,朱召连户1.2万元(本应补助3.7万元)、龚学良户3.7万元(本应补助1.2万元),水塘村民委员会要求龚学良户将多拨的2.5万元补助款退还朱召连户,但龚学良户一直未退还,经水塘村委商量,将朱召连户纳入其他贫困户参加二次分配。水塘村党总支书记蒋祥、村主任李树云、村武干顾梁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系列文件走样,搞变通,在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发放过程中扣留、克扣群众财物。2018年2月1日,蒋祥、李树云、顾梁正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澜沧县文东乡多依树村党总支书记李先胜、副书记沈荣辉、村主任田志华、村监委主任田光新、村委会副主任魏聪林、村武干田进民因违规进行二次分配扶贫资金被查处。2013年1月至2017年10月,文东乡多依树村将1482户5880人共计1007.03万元低保补助资金进行二次分配;2013年至2015年,将243户共计478.9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及景谷地震恢复重建民房补助资金进行二次分配;文东乡2016年度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能繁母猪发放过程中,多依树村将能繁母猪发放到各组后由各组长将本组能繁母猪进行二次分配。多依树村党总支书记李先胜、副书记沈荣辉、村主任田志华、村监委主任田光新、村委会副主任魏聪林、村武干田进民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脱贫攻坚系列文件不到位,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将低保补助款、农村危房改造款、扶贫项目进行违规整合、二次平均分配。2018年2月1日,李先胜、田志华、沈荣辉、魏聪林、田光新、田进民6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澜沧县富邦乡赛罕村主任李周保因侵占扶贫项目资金被查处。2012年至2016年,李周保在担任赛罕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2012年赛罕村人畜饮水项目资金5万元,挪用安新村民小组2014年退耕还林巩固太阳能项目农户自筹款2.17万元。李周保身为村组干部,本应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赛罕村人畜饮水项目资金及挪用赛罕村安新村民小组太阳能安装农户自筹款,其行为严重违犯了党的纪律。2018年2月1日,李周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西盟县翁嘎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岩驹因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被问责。翁嘎科镇2016年度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项目和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班弄村能繁母猪养殖项目实施过程中,翁嘎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岩驹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不严格执行财务及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导致翁嘎科镇专户中的57.6万元项目资金管理混乱、项目推进滞后。岩驹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3月16日,岩驹受到通报问责。

7.西盟县第一中学教师何娅萍因违规享受低保补助被问责。何娅萍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人民教师,本不符合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但何娅萍于2013年8月在西盟县第一中学参加工作后,在2013年9月至2017年7月期间,违规在老家孟连县公信乡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共计人民币0.6819万元。2018年3月15日,违规享受的0.6819万元低保金已退回孟连县公信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8年3月16日,何娅萍受到通报批评问责。 

8.澜沧县惠民镇付腊村民委员会主任杨平因违反工作纪律被问责。杨平作为惠民镇付腊村民委员会主任,在惠民镇付腊村脱贫攻坚工作中不积极参加村级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对扶贫政策学习掌握不深不透,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群众不知晓建档立卡及脱贫标准;2017年付腊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杨平对项目实施组织实施及监督不到位,导致项目未按要求如期完成;付腊村建档立卡动态管理中,部分贫困户明白卡、扶贫手册数据不一致,表格填写不完整,档案痕迹资料管理不规范。惠民镇党委、政府对杨平进行了约谈提醒,要求杨平加强学习,转变工作作风,但杨平对本职工作认识仍不到位,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强,影响了付腊村脱贫攻坚工作。2018年1月25日,杨平受到书面检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