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双版纳监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省厅、局党委和省纪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组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厅、局党委一系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监狱实际,突出“五个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抓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监狱党委重视和不断加强对监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由党委书记、监狱长亲自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监狱的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贯穿于监狱工作始终。认真贯彻中央、上级组织有关要求和精神,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抓好工作落实。制定下发了《中共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党委书记与各党委班子成员、监狱领导及各党(总支)支部,监狱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科室负责人,支部书记与党员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抓检查考核,层层落实责任。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重新修订下发了《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量化标准(试行)》,切实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监区、职工单位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有安排,季度有检查考核,年底有考核总结的制度。每季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工作形成常态化。
抓廉政教育,强化源头预防。坚持把党员领导干部、警察职工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廉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常抓不懈,通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周例会“廉政一课”教育、到法院旁听职务犯庭审、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等,以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形式促进党风廉政教育,提高预防腐败的效果。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警察职工积极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学习党章、党纪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筑牢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充分发挥监狱作为“西双版纳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配合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和组织我狱领导干部、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在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的基础上,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和提醒、预防教育,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更好的发挥了服务社会、保障监狱事业健康发展的功能。
抓监督管理,强化执纪问责。建立完善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开展明查暗访,促进了监狱警察职工纪律作风的明显好转。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全狱以不同形式宣讲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引导警察职工对“四种形态”的深入学习和理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要求坚持对所管辖的单位(部门)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做到常提醒,抓早抓小,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加大对监狱医院改扩建、饮水工程、物流仓储中心、双电源工程项目和大宗物资采购等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或招标程序是否规范、合同签订是否严谨、合同履行是否严格、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以及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招标工作等问题,强化监督关口前移,做到事后检查与事中、事前监督相统一,不坐等违法违规违纪案件发生,增强了监督的效果。
抓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机制。为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先后制订了《中共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云南省西双版纳监狱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关于规范警察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规定》,为进一步增强我狱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警察职工廉洁自律、努力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罗庆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