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党组工作规则规范党组议事程序

发布时间:2018-11-08 07:55:02   来源: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

为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规范中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中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试行)》。

《规则》重申,党组工作必须遵循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领导班子的决定。

《规则》强调,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与驻局纪检组建立管党治党协同工作机制。

《规则》明确,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规则》要求,党组及其成员执行《规则》的情况,要自觉接受纪律检查机关及其派驻机构、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纳入党员定期评议内容。对违反《规则》的党组成员,根据情节轻重,按照相关组织程序和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孔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