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对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省纪委监委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应邀出席并授课,同时邀请云南纪检监察学院、省律师协会领导授课。举办此次培训班,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新形势下加强监督执纪能力全面建设,打牢纪检监察工作基础的具体措施。
培训对新修订的宪法、新颁布的监察法,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行了全面宣讲和解读,对新形势下,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精准有效监督等一系列内容进行了系统阐述。安排了昆钢、云锡、冶金三户企业纪委就问题线索发现、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过程中,做得好的经验进行交流,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就监督执纪问责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提醒。同时传达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的“地方纪委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长研讨会”会议精神。
培训强调,做好省属企业下一步的纪检监察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 遵循“四个服从”、做到“五个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诲:“纪检机关就是党内的‘纪律部队’,干的就是监督的活得罪人的活,必须有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自觉和责任担当。”增强政治定力,在任何情况下不迷失方向,不糊涂、不犯错。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属国资国企纪检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的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完成今年目标任务。要认真盘点前9个多月的工作,对照年初计划目标,查缺补漏,没有做的抓紧做、没有完成的抓紧完成,工作节奏要快起来、紧起来,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并及时搞好总结。
培训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指导相互结合,理论辅导和经验交流相互补充,克服了工作任务繁重、头绪多的实际困难,力促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态度端正、遵守纪律,静下心来认真学习,加深了对党纪法规内涵和要义的理解和把握,对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四种形态”等重大理论实践问题有了新的、更加系统全面的认识和掌握,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学习了业务、锻炼了党性,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水平。(丁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