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按照省纪委监委的相关要求,向驻在部门省工商局党组和综合监督部门省质监局党组下发《中共云南省纪委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中秋国庆风清气正的函》,对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纪检组指出,纠治“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好职能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纪检组强调,要认真履行好本单位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结合自身实际,聚焦“四风”顽症痼疾的现实问题和隐形变异的具体表现,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深入分析研究,传递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同时要管好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纪检组要求,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对照要求进行“体检”,对照案例吸取教训,做到令行禁止。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要组织对综合监督单位开展明查暗访、突击查访,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将严肃进行查处。对节日期间执行制度规定不到位、履行责任不力,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李钰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