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投:发挥协同监督作用 提升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水平

发布时间:2018-08-31 07:41:25   来源: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

近日,云南交投集团召开2018年第2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联席会议,整合监督力量,全面推行内部监督一体化和监督效能最大化,持续提升集团公司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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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国资委党委《关于省属企业纪委与监事会等监督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和集团公司党委《部门协同监督工作规定》;基层各单位汇报了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及警示教育体系建设的决定》情况;相关部门报告了第1次联席会议送达廉政风险提醒建议书反馈问题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了总体落实情况;公司纪委通报了相关部门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会议还向机关4个部门送达了廉政风险提醒建议书。

会议指出,加强协同监督是集团公司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国资委党委关于省属企业纪委与监事会等监督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具体措施,是内部管控和惩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协同监督,保证企业科学发展,要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履职尽责并相互协作配合,细化监督职责和主要内容,加强纵向监督、过程管控和全面覆盖力度。

会议强调,监督工作的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重点关键岗位人员,经营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在防范权力失控、监督失效、管理失职。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职责履行到位,要继续细化完善业务范围内的监督职责和责任分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要坚持运用监督机制工作经验和反腐倡廉建设成果,促进部门协同监督联席会议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互补;要把专项检查、专项治理等作为查纠问题、化解风险、改进管理、实施问责的有效手段。

会议要求,各成员部门要加强协同监督的组织领导,把协同监督同落实党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提高部门管控效能结合起来,同推动惩防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协同监督工作与部门业务管理工作的关系,做到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认真抓好组织推进工作,不断整合监督资源,创新监督方式,丰富监督内容,提升监督效果,为深入推进“两个转变”、现代企业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张建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