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8-08-24 07:50:28   来源: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近日,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召开组务会,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以及《中共云南省纪委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纪检组全体干部参加学习活动。

会议指出,无论是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还是监委的监督调查处置,第一职责都是监督,要把监督挺在前面,集中力量把监督这个基本职责履行好。监督是为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信访举报工作在发现问题上具有天然优势。要牢牢把握服务监督这条主线,严格依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精准有序受理信访举报,充分发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中纪委《意见》和省纪委《办法》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要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领导,落实到机构,落实到个人。对移送的信访举报件要建立反馈制度,对交办、转办的重要举报件要建立档案并加强督办催办。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问题要认真处理,并按照要求及时反馈。对署名举报的,要按要求进行限期答复。要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和制约,努力推进信访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完善科学规范的信访处理程序,形成信访工作合力,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使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和处理更规范、更有效,切实把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孔照文)